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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勤工助学学生管理制度

作者:暂无 上传时间:2018-11-01 浏览次数: 返回上级

        为确保勤工助学工作在图书馆的顺利开展,同时达到既缓解图书馆人手紧张的矛盾,又能为学生的成才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,以提升图书馆整体的管理水平与服务水平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
一、申请图书馆勤工俭学的条件 

1、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道德品行良好。 

2、学习努力,成绩合格,积极上进,身体健康,能胜任工作。

3、有一定的课余时间,能保证按时参加勤工俭学工作。 

4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,给予优先考虑。

二、岗前培训

1、经过资格审核并获得许可的学生,由图书馆老师安排进行岗前培训。

2、培训内容包括两个方面,一是职业道德、组织、管理、纪律培训;二是业务工作技能培训。

三、规章制度  

1、图书馆将根据实际需要,对人员、时间、岗位进行统一调配。

2、学生必须服从本馆的工作安排,不拈轻怕重,彼此团结协作。

3、学生坚持劳动纪律,准时上、下班,到馆后由老师签到不得迟到、早退。

4、在岗不得做与岗位职责无关事情。若发现上述情况经批评教育2次不改者,图书馆有权取消其勤工助学资格。

5、如遇到课程临时调整或临时性的学生活动与工作时间相冲突,必须向负责的老师请假,否则视为旷工,无故缺勤一次给予警告,二次取消勤工俭学资格,以后不再安排勤工俭学岗位,并通报学工部。 

6、服从岗位老师的安排,如有异议,可向负责的老师提出,不得擅自离岗。工作中要团结协作,配合老师认真完成任务。

7、每学期末根据学生每月工作考核情况,考核合格的继续留用,达不到要求的,按竞争上岗排名顺序人员递补,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处。 

8、对违反校规校纪和图书馆岗位职责的勤工助学学生,将取消助学工作。   

9、受聘勤工助学人员应协调好勤工助学与学习的关系,不得因勤工助学影响学习。

10、受聘勤工助学人员遇到特殊情况需要退岗,需要提交书面申请解聘。 

四、奖惩办法

1、一个学期内,无故缺席或早退一次,从工酬中扣10元;无故缺席或早退两次,从工酬中扣20元;无故缺席或早退三次,立即终止其工作,本学期内不再安排其任何勤工助学岗位。

2、工作期间,不能按图书馆的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,图书馆工作人员对其批评指正无效者,劝其退出在图书馆勤工助学。

3、工作期间,如不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安排,有明显的不合作行为,态度蛮横或者顶撞图书馆工作人员,或有偷窃行为,或出现重大工作过错,则立即终止其工作,今后将不再安排其在图书馆勤工助学。

五、劳动报酬的发放 

每月初把统计上月勤工俭学学生的实际工作量审核后,图书馆办公室将会填写工作补助表,交财务处审核领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