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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楼宇管理办法

作者:暂无 上传时间:2018-12-27 浏览次数: 返回上级

图书楼是收藏文献资料、保存和传播人类优秀文化成果的重要场所,为确保图书馆、馆藏文献资料、图书馆设备的安全,特制订本办法。
第一条 安全管理
(一)严禁在图书馆内乱接乱拉电线,线路有问题及时报修。
(二)严禁在楼内装接电器,尤其是大功率电器,如因工作需要及时报后勤处,由后勤处负责安排。
(三)馆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,不准使用明火,严禁在馆内吸烟。
(四)加强消防器材的保护意识,任何人不得破坏消防器材。
(五)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图书馆进出通道上堆放杂物,楼管员必须保障各通道畅通。
(六)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携带危险品和违禁品进入图书馆,如确系教学、办公需要,当事人必须做到妥善保管,使用后及时清理。
(七)刮风下雨及时关好门窗,并检查有无漏雨现象,下班时要关好门窗,如有损坏及时报修。
(八)经常检查水管、厕所水池有无堵塞、漏水现象,并及时报修。
(九)图书馆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带领外人入馆。除图书馆楼管员外,任何人不得在图书馆内住宿、过夜。
(十)楼管员在就寝前,对图书馆进行巡视,检查各办公室门、窗是否关好锁好。
(十一)图书馆四楼房间402—415的安全管理责任由档案室负责,档案室及其工作人员应遵守本管理办法的规定。其余房间的安全管理责任由图书馆负责。
第二条 门卫管理
(一)楼管员 24 小时值班。
(二)图书馆的开关门时间根据学院的作息时间来确定,在开门期间内,楼管员应在规定岗位值班,不得擅离岗位。
(三)楼管员有权对进入图书馆的人员进行查验证件,无关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。
(四)钥匙归口管理,工作人员未经馆长许可,不得复制或将本库室钥匙交他人使用。调离图书馆或调换岗位的工作人员应立即交出原来所配备钥匙。
1、图书馆门禁通卡由保卫处负责保管;
2、进出图书馆的通道(含消防通道)门锁及开关门责任落实到部门,具体责任如下:

通道位置及数量

责任部门

负责人

一楼主通道(前后大门2)

读者服务部

孙月红

一楼自习室(2)

读者服务部

孙月红

自习室外消防通道(1)

读者服务部

孙月红

一楼学术报告厅(1)

办公室

张小莉

一楼员工通道(1)

办公室

张小莉

一楼资源建设部旁通道(2)

资源建设部

李娟

3、图书馆四楼房间402—415钥匙及开关门由档案室负责。其余房间的钥匙及开关门由图书馆负责。
(五)节假日或下班后未经馆长批准不得随便入库,入库时必须同时有两位以上工作人员方可。
第三条 卫生管理
(一)办公室卫生由工作人员自行安排清扫。
(二)所有工作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。
(三)楼管员、保洁员负责公共卫生,如书库、阅览室、阅览室、计算机房、自习室、走道、大厅、楼梯、卫生间等。
(四)在规定的地点倒置垃圾,严禁随意置放垃圾。
第四条 水电管理
(一)爱护水电设施,节约用水、用电,人员离开时要自觉关水、关电,做到“人走灯灭”、无“长明灯、长流水”。
(二)图书馆开水器上班前30分钟开启,下班后即刻关闭。
(三)图书馆内一切水电设施,未经批准,任何人不得任意拆除和改装。
(四)安全文明用电,若发现问题,及时报楼管员或总务处。
(五)各部门工作人员和兼职消防员要熟知本部门重要线路和电闸部位,下班后关闭各种电器开关,拉闸断电;经常检查线路,及时报修检修,做到消除隐患。特别要注意停电之后及时关上各种电器开关。熟知消防方法、消防器材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。
第五条 资产管理
(一)楼管员承担本楼所有公用资产的保管、维护职责,楼内资产一律不许出楼,因工作需要或维修搬运出楼,必须到资产管理处办理《固定资产出门证》,并办理登记手续后,方可准许出楼。
(二)各部门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本馆出入库制度和书刊借阅制度,不得私自将书刊资料和公物携带出馆。
(三)各阅览室加强书库内的巡视,不能擅自离岗。加强各阅览室出入口管理,防止盗窃书刊或公物事件发生。
(四)加强楼内公用资产的使用管理,发现问题,及时报修。
第六条 图书馆文明行为规范
(一)保持图书馆内安静,禁止在馆内喧哗。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震动挡,接、打电话请到馆外或洗手间。
(二)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、用火。
(三)保持馆内清洁卫生,禁止随地吐痰,乱扔废弃物。
(四)爱护馆内设施设备,严禁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。未经许可,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。
(五)维护馆内秩序,不抢占阅览室座位,禁止隔夜占用书包柜存放各种物品。不得随意挪动阅览室桌椅。
(六)进入图书馆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大方,衣装整齐、得体大方。
(七)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,支持馆员按章办事。
第七条 本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