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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习室读者须知

来源:作者:暂无发布时间:2018-12-27

1、自习室仅供读者自习,不允许用物品(书包、书、本子、座垫等)占座位。

2、因有事短时间离开座位,须在座位上留一纸条说明离开的起止时间(不超过20分钟),不留纸条说明或超过规定时间仍未返回,后来者可使用此座位。

3、读者自习结束或闭馆时须将随身携带的书包、书籍等物品带走,否则工作人员有权将物品清理。

4、自习室内应保持肃静,不要大声喧哗。手机置于静音状态,且不要在室内通话。

5、请将废弃物放入垃圾桶,禁止随地吐痰,保持清洁的学习环境。

6、爱护公共设施,勿在桌椅上和墙上刻画、书写。

7、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,以防丢失。


地址: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青江路中段1336号

业务咨询:0833-22626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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